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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用典》廉政篇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17/06/07   点击数:5520
    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谁云交际之常,廉耻实伤;倘非不义之财,此物何来?
                        ——《在河南省兰考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等文中引用
■ 解读
    理想的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信念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这绝不是危言耸听。而这样的滑坡和动摇,往往是从小事开始的。习近平同志还曾以“贪如火,不遏则自焚;欲如水,不遏则自溺”、“堤溃蚁穴,气泄针芒”、“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等,提出过同样峻切的警思。现实中,少数干部总以为在大是大非面前把握住自己就行了,所以在“小节”上疏于防范,认为吃几顿饭、喝几瓶酒、收点小东西无伤大雅,其结果往往是“小节不慎,大节难保”,最终铸成大错、悔之晚矣。所以习近平同志不断强调,思想的口子一旦打开,那就可能一泻千里。干部不论大小,都要努力做到慎独、慎初、慎微,“不以恶小而为之”。
■ 原典
    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谁云交际之常,廉耻实伤;倘非不义之财,此物何来?
——﹝清﹞张伯行《禁止馈送檄》
■ 释义
    张伯行(1652—1725年),河南仪封(今河南兰考)人,曾任福建巡抚、江苏巡抚、礼部尚书。他清廉刚直,从不收受礼物,极力反对以馈赠之名,行贿赂之实,被康熙誉为“天下第一清官”。
    张伯行在福建巡抚任上,为拒绝送礼者,特地撰写了一篇《禁止馈送檄》,张贴于居所院门及巡抚衙门。那些送礼者见此犀利檄文,不敢自讨没趣,便悄然离开。这篇檄文也不胫而走,广为传诵,被视作为政清廉的“金绳铁矩”。
    这篇《禁止馈送檄》,全文仅56字,共用了8个“一”字,申述了关心百姓疾苦、注重个人名节、反对送礼行贿的主张。“一丝一粒”虽小,却牵涉我的名节;“一厘一毫”虽微,却都是民脂民膏。对百姓宽待一分,那么百姓所得就不止一分;向百姓多索取一文,那么我的为人便一文不值。这体现了廉洁奉公的做人原则与道德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