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并提出,《暂行规定》将于2020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指导督促各地依法依规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举办了面向全国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视频宣贯培训会。
《暂行规定》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以来出台的第一部部门规章,是贯彻《消防法》及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规政策的重要举措,也是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行相关职责的重要依据。制定和实施《暂行规定》,标志着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在依法有序推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中迈出了重要一步。
在此次宣贯培训中,有关部门详细解读了《暂行规定》中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与义务的具体内容;深入阐述了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框架体系以及强制性和非强制性条款的执行要求;着重强调了严格规范特殊消防设计管理,减少自由裁量权的必要性和操作性;系统讲解了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论证以及其他建设工程消防的消防设计、备案和抽查工作的具体内容、流程和监管方式等内容。
宣贯培训还针对在《暂行规定》制定过程中各地反馈的意见建议和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集中答疑,解答了包括相关从业机构和人员管理的手段和方法、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组织的具体规定和要求以及《暂行规定》部分具体条款界定的范围和内涵等各地普遍关心的问题,为稳步推进工作指明了方向。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此次宣贯培训工作,认真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集中认真学习,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还向辖区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同步转播。据统计,全国共有7800余人同时在线收听收看了《暂行规定》的宣贯培训视频。各地普遍认为,此次对《暂行规定》的宣贯培训,是各地抓好政策落实的基础性工作,有助于他们充分认识强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施工质量的工作目标,有助于正确理解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工作原则,有助于熟悉掌握优化调整工作模式的具体方法和要求,有助于提高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水平。